2014年10月11日 星期六

[筆記] 監獄學\李茂生

第一部分:概說

●成功的社會統治應是透過規訓使得所有的階層都相信刑罰是正義的化身,可以實現應報,確認法秩序的存在,並且能發揮教育的功能,或至少可以發揮暫時性的隔離無害化機能。
●斷片的立法是一種價值或是意識形態的宣言,而全面性的司法的功能是在於區隔一群特定的人,行刑除了斷片的排除之外,也包含了再製的功能。
●當知識與權力的關係完全固定之後,人們只能活存於規訓的世界,活得像一頭飼料雞一般。

第二部分:正文、反正文、隱藏正文

1.正文:荊棘的進步
認為刑罰是戰勝野蠻的人道主義的獲勝,利用理性的科學知識來破除那些非理性的迷信,相信這種理性加上人道精神,一步一步的進步,雖然過程緩慢,但還是可以得到最終的勝利。

2.反正文:惡化的善意
其認為理性與非理性間的衝突是在所難免的,而非理性的慾望又是人類存在的根基,基於這種認識,認為理性一定會失敗,慾望一定會成功,理性的成功可能是假象,要不就是一時的。

3.隱藏正文:為失敗而失敗
其認為改革運動的本質是為失敗而失敗,其利用表面上的成功與失敗的論述,把背後的目的隱藏起來。改革並不是理性的成功,也不是必然的惡化的善意,而是一種另有目的的運動,因為為失敗而失敗,所以成功了。監獄所設計的社會賦歸或是在社會化,在設計的時候就已經埋下了失敗的因素,一定會失敗,但是其背後的目的卻成功地達到了。「神秘化」的說法是,只要表面上的意圖被認為是公正的,自然的或是可以接受的體系時,就會比較順利地運轉。

one has to sense the social structure other than the surface of the jail.

第三部分 :監獄的歷史

1. 前史:自由型以外之刑罰

●古希臘與日耳曼:其生活共同體為一種氏族的生活型態,其犯罪之一是共同體之間的衝突,之二是對於生活共同體秩序的破壞,因此其司法的型態氏家族司法。後轉化為共同體間的贖罪金契約,為罰金刑的起源。

● 羅馬時代:刑罰的目的在於會損害的贖償,為公的司法權的起源,其重罪被視為是對神的冒瀆,所以犯罪的處罰上,並沒有看到人際之間的法律關係。
●近代的前夕:十三世紀開始,因為圈地運動等因素,許多窮困的農民與流民被迫與土地分開,有些就流動到城市,國家開始對這些人進行鎮壓,確立了嚴刑峻罰。

2. 自由刑的源起:神罰與等價交換

●人道思想&重商主義:基於人道思想不在採用這些傷害身體的刑罰,同時因為重商主義的發展,基於理害得失的理性衡量,身體刑無法產生任何經濟效益,轉向自由刑。

●事實上,人道主義是迷霧,只是將這些刑罰由公開的轉為秘密進行,而重商主義則是確立了物質的原則,及等價交換,初期是因為對於勞動力有大量的需求,後期發展成對於人口品質以及個人身體的控制機制。

3. 等價交換原則:
●以抽象物(時間、貨幣)來決定價值,然後在決定平等的外觀下,進行同等等級價值的交換。近代的時間變成一種有價值的東西,而因為這些客觀的抽象物,所以得實際的人際關係都會隱蔽在這些看似中性的媒介物之後。

第四部份:草創期、矯治期、擴散期

1. 草創期:

a. 大環境的變化:因為封建的解體,所以許多人都與土地分離,而流了出來;另一方面,因為重商主義的興起,政府在都市中區分了有勞動力及沒有勞動力的流民,將沒有勞動力的流民固定下來,確定其不會流竄(英國救貧法),而有勞動力的流民則可以法律懲罰(因為他能勞動卻不勞動,這就是一種罪)。

b. 在重商主義的社會中,能勞動卻不勞動是有罪的(實際上犯罪人只是單純地被事實上歸類為不勞動者),因此以自由刑的時間做為懲罰,強制其勞動,而這種自由刑也被賦予了矯治的功能。在這種對價表下,生命、身體、自由、財產、社會地位等成為新的價值指標。

c. 個人不在具體的被拘禁或規訓,而在自由與自律的名義下被抽象拘禁與規訓。

d. 勞役場作為一種類監獄:
     ●令收容人可以自行賺取生活所需
     ●透過強制勞動和紀律的培養來矯治犯罪人
     ●威嚇其他不勞動者
   →勞役場中所標榜的禁慾、乾淨、紀律與勞動等觀念已經深植人心,
       社會中整個的工廠都成為一個勞役場。

e. 小結:世俗的拘禁內容不外是剝奪自由的強制勞動,強制勞動下所展現的理想人類形象是:失去教會保護而漂流在人神間的孤獨地個人,以男人為核心的家庭制度下合理計算得失的資本化個人。

2. 矯治期:

A.大環境與大原則
a. 時代背景:國家資本主義的時代,以前可能的人口較少,工資較高,因此需要大量的流浪漢,加以訓練之後送到一般工廠來緩和高工資的壓力,國家因此需要廉價的勞動力。而勞役場的存在無非是跟自由市場的競爭,因此提出了民業壓迫的論述,藉此想將勞役場排除於勞動市場之外。

b. 劣等原則:以往勞役場的生產以及衛生都受到一定的重視,但當勞役場變成威嚇的工具後,為求威嚇力的發生,引此將其內的生活水準維持在勞動階層之下,此即劣等原則。

B.美國與歐洲比較
a. 美國賓州制與奧本制:
●賓州制:要求沒有勞動的獨居,甚至是一種類似於修道院中神罰的完全隔離拘禁制。其作用在,當一個人被隔離過久之後,會期待跟外界的連結,而唯一的連結又是監所的勞動,於是他們會感謝勞動,認為勞動是一種恩惠而非懲罰。再者,因為很少聽到人的聲音,當聽到一些宗教訓誡時會認為這是天籟。

●奧本制:1821年因為犯罪人日益增多,勞動力的需求又不斷增高,因此將受刑人分類進行勞動,這是將勞動價值的附加與世俗化。這時候監所內的分類管理已經不只是男女分類而已,甚至已經考量到勞動生產間的差異了。

●由賓州制發展到奧本制的現象,可以說明美國對於勞動力與生產量的需求,日後這成為發展更精密的勞動個體改造技術的基礎。美國制定了善時制,著重每個受刑人的不同分類與不同的表現,重視個別生產力。

b. 歐洲累進制:對於精密個人勞動力的開發技術需求,轉向求諸於教育的領域,並發展出點數制下的公共教育與義務教務等制度。(表現良好可以累積點數而晉級)

C.矯治技術分期:工廠化→學校化→病院化
a. 工廠化1780-1850:
由同質性高的殖民社會發展到近代的異質化社會,認為犯罪是因為受到社會秩序解體的壓力,因此採取與環境隔離的獨居,如前所述的賓州制跟奧本制,表現出與一般工廠的同質性。

b. 學校化1870-1910:
因為工業化與都市化等所產生的社會問題、勞工問題與犯罪年齡層下降的問題,改採犯罪心理學。提倡認識受刑人的差異,並因其差異提供個別化處遇,批判前一期的腐敗跟非人性。


c. 病院化1930-1971:
將犯罪人視為病人,透過診斷、醫治、預後的手段進行,希望將異常社會中的規訓技術流向一般社會的機制。但其實並沒有認真地在診斷,而是在實驗診斷的技術。

D.勞動的退潮
首先,是因為民間企業的壓力,反對壓抑工資的國家政策
其次,勞工階級反對利用監所勞動力作為競爭手段
第三,經濟地理上的限制,南北戰後工業與農業優劣位置對調
第四,人到博愛精神的發揚,有些人開始主張監獄的本質在於再教育與矯治

E.各種生產事業的制度

│租賃制:由外部企業家與監獄簽訂作業契約,類似於將受刑人出租給企業家來使用。
│                商品流通自由市場,生產有效率並工業化,是一種司法與企業於利益上的結合    
                    體。
│契約制:受刑人必須服從兩種紀錄,一為民間的生產力綠,另一為監所保安紀律。
│                官方在其中可以獲得65%的利潤。

│委託制:監所當局控制生產、紀律跟訓練,民間提供原料或器具,不能干涉生產,
│               只能按作業量覆旗,領取成品後流通到一般市場,勞動按件計酬,但酬勞低

│官司制:監獄化為國營企業,原料器具都由監所提供,成品可以賣到一般市場,
│               所得歸國家所有,得按勞動的成績給予受刑人一部分的賞金。

│公共事業制:國家不是經營國營企業,而是開人力公司,專門為公共建設服務,
│                        通常以作業隊或是集團式的形式行動。


│ 官用制:官方完全控制受刑人的勞動力,組織受刑人並營運監所作業,
                    商品不可以流通到一般市場,沒有報酬且產量低,沒有工業化,多屬初級手工業


 第五部分:監獄破產論、監獄文化論

1.監獄破產論:有極左派也有極右派的論述。

2.監獄文化論:

A. 剝奪模式:認為所有的受刑人都會受到監獄的影響,也就是監所化,亦如同監獄實驗一般,受刑人都會以痛苦的拘束作為適應的對象,而重新組織自己的行為。

B.輸入模式:又稱為社會的合意模式,認為受刑人雖然也受到監獄文化結構的影響,但僅是一種表象,被帶到監獄內的行動模式不僅是個人的價值觀的產物而已,其並且也包含了整體社會中某些階層的腳色,所以不經該將監獄文化與社會一般文化切離關係而予以觀察。

C.混合模式:Goffman 認為全控設施中的生活的所有層面,都是在同一場所受到同一權威的控制下而被實施的,成員們被同等對待,而且被要求做同樣的行為,每一天的活動都會被嚴格的控制,其活動的內容只是整體合理價畫中被規畫好的一部分而已。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